瑞云智慧新城下羅安置房項目勘察擬通過比選方式確定服務單位,比選活動由三明市城市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比選人”)委托福建省藍圖監理咨詢有限公司(下稱“比選代理機構”)主持,具體內容如下:
一、比選項目概況
1.比選項目名稱:瑞云智慧新城下羅安置房項目勘察
2.比選人名稱:三明市城市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3.項目地址:三明市三元區陳墩村
4.項目規模:項目擬建設3棟高層框架結構建筑及12棟多層框架結構建筑。項目總用地面積28005.79㎡,總建筑面積43760.0㎡,其中:計容建筑面積29510.0㎡;不計容建筑面積14250.0㎡,建筑占地面積7200.0㎡,住宅戶數256戶,機動停車位296個。同時完成相應土石方工程及擋墻工程,配套建設給排水、消防、電氣、人防、綠化景觀、機動停車位等相關附屬設施工程。
5.工程造價:建筑安裝工程費約26500萬元。
6.服務期限:自開工通知書發出之日起25日歷天內提供勘察成果報告,其中現場勘察期限為15日歷天,15天內提交基坑及邊坡支護設計成果文件。
二、比選內容
瑞云智慧新城下羅安置房項目巖土工程勘察、基坑及邊坡支護設計、基坑及邊坡監測;為滿足上述工程設計和規范要求的詳細勘察服務,并取得審查合格的全部勘察報告和資料,以及工程施工、驗收、備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務,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資料,現場踏勘,制訂勘察綱要,進行測繪、勘探、取樣、試驗、測試等勘察作業,編制工程勘察文件,與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的配合服務等。
三、費用
1.本項目勘察費用最高限價為987800元。
2.本項目勘察費計算辦法:
序號 |
子項目名稱 |
單價/收費標準 |
估算數量 |
子項目最高限價(元) |
備注 |
1 |
巖土工程勘察 |
148元/米 |
3100米 |
458800 |
含土石方分析報告 |
2 |
基坑支護設計費 |
參照建設部頒布的《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2002年修訂本)》收費標準的40%計取,復雜程度為二級。 |
/ |
31000 |
|
3 |
邊坡支護設計費 |
參照建設部頒布的《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2002年修訂本)》收費標準的40%計取,復雜程度為一級。 |
/ |
237000 |
|
4 |
基坑及邊坡監測費 |
參照建設部頒布的《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2002年修訂本)》收費標準的40%計取。 |
/ |
26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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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合計(元) |
987800 |
|
3.勘察費用包含技術服務費、進場費、移機費、安拆費、裝卸費、稅費、波速、地脈動測試、土壤電阻率測試費、氡檢測費、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勘察報告審查費及專家論證費等。
四、比選申請人的資格條件
1.本比選項目要求比選申請人具備工程勘察綜合類甲級或工程勘察專業類(巖土工程)甲級資質;在福建省行政區域內注冊登記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擬擔任本項目的勘察項目負責人應具備有效國家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執業證書。
3.比選申請人或比選申請人擬派出的人員未被依法禁止投標、未存在財產被凍結或接管的情況或處于從業限制期限內。
4.參加比選的單位須在本比選邀請書規定的方式、時間和地點提交比選申請材料。
五、比選活動的時間、地點和監督部門
1.比選時間(同比選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2023年2月24日上午10:00;
2.比選地點:福建省藍圖監理咨詢有限公司會議室(地址:三明市三元區東乾路109號城發大廈1412室);
3.聯系人:李女士,聯系電話:18960522923;
4.監督部門:三明市城市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紀檢監察室;電話:0598-8285496。
六、比選活動程序
1.簽到核驗。比選申請人應在比選時間前將申請材料遞交至比選地點。比選申請人代表應持有效身份證原件按時到場簽到。比選人核驗已提交有效的書面申請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申請書中授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比選申請人代表未按要求到場核驗登記的比選申請文件,比選人不予受理。
2.資格審核。比選時間開始后,由比選人審核比選申請人的資格條件。《授權委托書》中的申請單位、比選項目名稱等內容與比選邀請書內容不符的;《比選申請書》、《授權委托書》未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或未加蓋有效印章的,將取消其參加比選資格。
3.宣布辦法。宣布滿足本比選邀請書規定要求,可參加本次比選名單,以及本次比選辦法。本次比選采用低價中選法。
4.報價比選。宣讀比選申請人的比選報價。比選申請人的比選報價不得高于最高限價,否則將取消其參加比選資格。比選報價大寫數值和小寫數值不一致的,以大寫數值為準。單價與數量的乘積加和與總計不一致的,以單價為準,并修改總計。
報價要求:巖土工程勘察按固定單價包干,比選申請人應響應巖土工程勘察費用單價148元/米;其他各子項目的比選報價不得高于各子項目最高限價;否則將不被推薦為中選候選人。
5.推薦中選候選人。若截止比選時間,申請且資格條件符合要求的僅有一家單位時,則直接確定其為候選單位;若申請且資格條件符合要求的有多家單位時,將符合條件的比選申請人的報價由低到高排序,有效報價最低的為第一中選候選人,以此類推選擇第二、第三中選候選人。當出現二個或二個以上比選申請人的有效報價相同時,則以隨機抽取的辦法確定排序;以比選申請人提交比選申請書的簽到號作為代表球號(代表球號不再另行抽取),隨機抽取,先抽取出來的球號排序在前。
6.公示結果。公示比選結果。
7.發通知書。經公示無異議后,向第一中選候選人發放《中選通知書》。
8.簽訂合同。中選的單位按照中選通知書要求的時間與比選人聯系、商議,依照法律法規簽訂合同。
9.重新委托。中選單位放棄中選、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選單位的中選資格被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確認無效的,可以直接按順序位確定第二順位的候選單位為中選單位;如第二家也放棄中選或因客觀因素無法承接,可按順序位確定第三順位的候選單位為中選單位。
七、其他事宜
1.在比選活動結束后,中選人需當天現場提交比選保證金,比選保證金金額為人民幣19000元;未按要求提交比選保證金的,視為放棄中選資格。
2.中選單位應在中選通知書發出之日起5天內與比選人簽訂勘察合同,否則視為放棄中選資格,其比選保證金不予退還。
3.中選的單位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棄中選的,或不按合同約定提供服務的,比選人有權向有關部門報告。
4.本項目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
(1)履約保證金金額為:簽約合同價的10%。
(2)履約擔保形式:可采用現金形式或履約保函形式(包括銀行保函、工程保證保險、擔保保函)。
(3)履約擔保期限:履約擔保應在合同簽訂前提交。履約擔保期限為自履約保證金提交之日起至基坑及邊坡驗收合格之日后28日止。
5.比選申請人自行勘探現場并綜合考慮一切風險,比選人不再另行簽證。中選人在接到比選人進場通知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遲進場勘察。
6.比選人和中選人應按中選的勘察費報價金額簽訂合同,雙方不得就勘察收費等實質性內容另行協商。巖土工程勘察費按固定單價包干,工程量按實發生結算;其他各子項目費用除下述第7條約定外,按填報的子項目報價總價包干計取不予調整。最終支付的勘察費總額不超過簽約合同價(如按前述規定計算超出簽約合同價的,按簽約合同價給予支付)。
7.在勘察服務期間,比選人需要減少或取消勘察項目承包范圍內部分勘察工作的,比選人有權從中選人的合同價款中扣除該部分價款,中選人應無條件接受。
8.在勘察服務期間,中選人擬擔任本比選項目的勘察項目負責人和其他主要勘察人員應派駐勘察現場。主要勘察人員未經比選人批準,擅自更換的,比選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沒收其履約保證金。主要勘察人員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勘察現場的,每次向比選人交納3000元違約金。經查主要勘察人員缺崗達3次的,比選人有權要求中選人更換,替換人員水平、能力不得低于被替換人,并處以每人每次3萬元的違約金,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延誤的服務期由中選人承擔。
9.中選人造成工期延誤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根據合同要求的勘察、基坑及邊坡支護設計服務期限,如因中選人的原因使服務期延誤的,每延誤一天向比選人支付違約金人民幣5000元,延誤30天(含30天)以上時,比選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中選人全部承擔。
10.本項目不允許分包、轉包,如有發現,比選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沒收其履約保證金;給比選人造成的損失超過履約保證金數額的,比選人有權對超過部分進行賠償。
11.第一中選候選人應在中選結果公示期內向比選人提交下列審查文件并加蓋單位公章,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視為放棄中選資格。
(1)擬擔任本項目的其他主要勘察人員至少包括勘察現場施工負責人、勘察設計負責人、勘察現場測試負責人、室內試驗負責人各1人;須提供其他主要勘察人員匯總表、相關人員身份證復印件、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證書復印件及本單位正式在崗職工證明。
(2)根據項目規模和服務周期提交服務組織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員、機械設備進出場、設計及監測周期安排等。
附件:比選申請文件格式
比選人:三明市城市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比選代理機構:福建省藍圖監理咨詢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