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城市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決定將三明市城市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項目檔案組卷中介比選通過公開比選方式確定服務單位,比選活動由三明市城市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稱比選人)委托福建省藍圖監理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稱比選代理機構)主持。具體內容如下:
一、比選項目概況及要求
1比選人名稱:三明市城市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2.項目名稱:三明市城市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項目檔案組卷中介比選;
3.項目地址:三明市城市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23樓檔案室;
4.項目規模:項目檔案組卷;
5.比選范圍及內容:截止比選公告發布前已竣工項目資料的歸檔,包括但不限于上門整理收取檔案,對交接的項目檔案,逐個進行檢查并反饋,按照規范及檔案實際情況進行分類整理。對紙質檔案進行拆卷、打碼、編輯打印卷內目錄、備考表、案卷目錄、裝訂、上架(檔案制作按照三明市城建檔案館存檔要求,包括比選人相關規定要求)。
6.服務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7.質量要求:符合《建設工程文件歸檔整理規范》(GB/T50328-2019)合格標準。
8.是否國家、省或市重點工程項目:否。
二、本項目委托服務事項
工程檔案整理及組卷,應配合檔案建設。
三、服務取費
最高控制單價按每張1.0元計算,不論紙張幅面大小,數量按實結算。
中選單價為含稅單價,結算時按中選單價按實結算,不再以任何理由調整。比選申請人報價,不得超過上述對應價格,否則取消其參加比選資格。
四、比選申請人的資格條件
1.比選申請人應具備獨立企業法人資格及合格有效的營業執照。
2.比選申請人應具有至少一項類似業績。
3.比選申請人或比選申請人擬派出的人員未被依法禁止投標、未存在財產被凍結或接管的情況或處于從業限制期限內。
參加比選的單位須在本比選公告規定的方式、時間和地點報名并提交比選申請材料。
五、比選活動的時間、地點和監督部門
1.比選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2023年3月29日下午15:30;
2.比選文件遞交的地點:福建省藍圖監理咨詢有限公司(地址:三明市三元區東乾路109號城發大廈1412室);
3.聯系人:小王,聯系電話:18960522923;
4.公告方式:在三明市城市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網站(http://www.gan8.cc/)公示;
5.監督部門:三明市城市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紀檢監察室;
6.聯系電話:0598-8285496。
六、比選活動程序
1.簽到核驗。比選申請人應在比選時間前將申請材料遞交至比選地點。比選申請人代表簽到,比選人核驗已提交有效的書面申請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申請書中授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比選申請人未持有效身份證復印件(需加蓋比選申請人公章)按時到場核驗的,均視為自動放棄參加比選。
2.資格審核。比選時間開始后,由比選人審核比選申請人的資格條件。《報價函》和《授權委托書》中的申請單位、比選項目名稱、服務事項等內容與比選公告內容不符的;《比選申請書》《授權委托書》《報價函》未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或未加蓋有效印章的,將取消其參加比選資格。
3.比選辦法。本比選項目采用最低價中選法。比選申請人的比選報價不得高于最高限價,否則將取消其參加比選資格。比選報價大寫數值和小寫數值不一致的,以大寫數值為準。
(1)比選流程。若至比選活動截止時間,申請且資格條件符合要求的僅有一家單位時,則直接確定其為候選單位;若申請且資格條件符合要求的有多家單位時,根據比選報價由低到高排序,取比選報價最低的比選申請人為第一中選候選人,以此類推選取第二、第三中選候選人。若報價有相同時,則以抽簽的方式確定中選單位排序。
(2)公示結果。公示比選結果。
(3)發通知書。經公示無異議后,向第一中選候選人發放《中選通知書》。
4.簽訂合同。中選的單位按照中選通知書要求的時間與比選人 聯系、商議,依照法律法規簽訂合同。
5.重新委托。中選單位放棄中選、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選單位的中選資格被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確認無效的,可以直接按順序位確定第二順位的候選單位為中選單位;如第二家也放棄中選或因客觀因素無法承接,可按順序位確定第三順位的候選單位為中選單位。
七、其他事宜
1.中選的單位非不可抗力原因放棄中選的,或不按合同約定提供服務的,給比選人造成損失的,應當進行賠償。
2.中選人應在服務期限內完成該項服務,否則每延誤一天,中選人按每天1000元向比選人交納違約金,延誤超過30天的,比選人有權單方面終止比選合同。
3.本項目按每季度已完成歸檔項目支付一次服務費。
附件:比選申請材料
比選人:三明市城市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比選代理機構:福建省藍圖監理咨詢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