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麟山公園整體提升改造工程預算審核擬通過邀請比選方式確定服務單位,比選活動由福建東南設計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比選人”)委托福建省藍圖監理咨詢有限公司(下稱“比選代理機構”)主持,具體事宜如下:
一、比選項目概況
1.比選項目名稱:麒麟山公園整體提升改造工程預算審核
2.比選人名稱:福建東南設計集團有限公司
3.項目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區麒麟山
4.項目規模:改造工程內容為麒麟山園區路網局部相應增加人行道及休閑座椅、護欄,豐富節點花化彩化、陽光草坪,原有亭、廊、橋保留并進行適當修繕,局部破損路面修補,補充沿途照明并增設標識標牌、環衛設施、無動力游樂設施等;麒麟閣及其附屬建筑進行修繕,原有索道改造成軌道觀光車,園中園地塊改造成沉浸式體驗區等。
5.工程造價:建筑安裝工程費約4500萬元。
6.服務期限:15個日歷天
二、比選服務內容
本比選項目主要對麒麟山公園整體提升改造工程各專業施工圖預算審核及其相關服務,具體以比選人下達的通知及圖紙為準。
三、服務費用
本比選項目預算審核費按分檔累進計算,以下表計算結果的80%計費。比選階段,預算審核費暫按5.678萬元計算,最終按實際審核情況計取。
付費項目 |
付費基數 |
凈核減率 |
分檔累進計費標準(費率:‰) |
||||||
500萬元 以內(含) |
500-1000 萬元(含) |
1000-2000萬元(含) |
2000-5000萬元(含) |
5000-10000 萬元(含) |
10000- 30000 萬元(含) |
30000 萬元以上 |
|||
工程預算、控制價審核 |
送審工程造價 |
≤5% |
1.840 |
1.680 |
1.520 |
1.360 |
1.200 |
0.960 |
0.640 |
>5%且≤10% |
1.955 |
1.785 |
1.615 |
1.445 |
1.275 |
1.020 |
0.680 |
||
>10%且≤20% |
2.070 |
1.890 |
1.710 |
1.530 |
1.350 |
1.080 |
0.720 |
||
>20% |
2.300 |
2.100 |
1.900 |
1.700 |
1.500 |
1.200 |
0.800 |
注:
①工程預算審核未審核工程量的,其付費按本表標準的50%計取;
②鋼筋抽筋計算審核付費包含在相應付費項目內,不再另行計費。
示例:某工程送審工程造價為4500萬元,凈核減率>5%且≤10%,計算工程預算審核費金額如下:
500萬元×1.955‰=0.9775萬元
(1000-500)萬元×1.785‰=0.8925萬元
(2000-1000)萬元×1.615‰=1.615萬元
(4500-2000)萬元×1.445‰=3.6125萬元
合計金額=(0.9775+0.8925+1.615)×80%=5.678萬元
四、比選申請人的資格條件
1.比選申請人應為2022-2023年度三明市市級財政投資項目對外委托評審服務的工程造價咨詢機構。
2.比選申請人應具備獨立企業法人資格及合格有效的營業執照。
3.擬擔任本項目的項目負責人應具備有效一級注冊造價工程師證書(土建專業)。
4.擬擔任本項目的其他專業造價人員不少于2名(其中,土建專業、安裝專業各1名),須具備有效的一級注冊造價工程師證書,專業以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上注明專業為準,注冊證書未注明專業的,可視為土建或安裝專業。
5.項目負責人及其他專業造價人員不得重復,且均應為比選申請人的本單位正式在崗職工,以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上的聘用企業為準。
6.比選申請人或比選申請人擬派出的人員未被依法禁止投標、未存在財產被凍結或接管的情況或處于從業限制期限內。
7.有意參加比選的企業須根據本比選邀請書規定的方式、時間和地點提交比選申請文件。
五、比選活動的時間、地點和聯系方式
1.比選時間:2023年6月1日15:00;
2.比選地點:福建省藍圖監理咨詢有限公司1412室(地址:三明市三元區東乾路109號城發大廈14樓);
3.比選代理機構聯系人:小王;聯系電話:18960522923;
4.比選人聯系人:鐘工;聯系電話:18750891906;
5.監督部門:福建東南設計集團有限公司。
6.公告媒介:在福建東南設計集團有限公司網站(http://www.fjdnadi.com/)公示。
六、比選活動程序
1.簽到核驗。比選申請人應在比選時間前將比選申請文件遞交至比選地點。比選申請人代表應持有效身份證原件按時到場簽到。比選人核驗比選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比選申請人代表未按要求到場核驗登記的比選申請文件,比選人不予受理。
2.資格審核。比選時間開始后,由比選人審核比選申請人的資格條件。比選申請文件中的申請單位、比選項目名稱等內容與比選邀請書內容不符的,未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或未加蓋有效印章的,將取消其參加比選資格。
3.宣布辦法。宣布本次比選辦法。
3.1.比選辦法。本比選項目采用隨機抽取中選法。若資格條件、報價符合要求的比選申請人僅有1家時,直接確定其為候選單位;若資格條件、報價符合要求的比選申請人數量超過1家時,以比選申請人提交比選申請書的簽到號作為代表號碼(代表號碼不再另行抽取),從符合條件的比選申請人中公開隨機抽取三家候選單位。第一個號碼對應的單位為第三中選候選人,第二個號碼對應的單位為第二中選候選人,第三個號碼對應的單位為第一中選候選人。
4.公示結果。公示比選結果。
5.發放通知書。經公示無異議后,向第一中選候選人發放《中選通知書》。
6.簽訂合同。中選人按照中選通知書要求的時間與比選人聯系、商議,依照法律法規簽訂合同。
7.重新委托。中選人放棄中選、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選單位的中選資格被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確認無效的,比選人可以按照中選候選人名單排序依次確定其他中選候選人為中選人,也可以重新比選。
七、其他事宜
1.若中選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稅率低于合同約定的稅率(稅率為 6 %)時,雙方應確保結算金額的不含稅金額不變,且比選人支付給中選人的結算金額根據減少的增值稅金額相應扣減,因上述原因產生的其他費用由中選人承擔。
2.中選的單位非不可抗力原因放棄中選的,或不按合同約定提供服務的,給比選人造成損失的,應當進行賠償。
3.比選人將對中選人進行業務考核(詳見業務考核評分表),業務考核評分低于60分的,比選人將不予確認其審核成果、不予支付審核費用且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中選人承擔。
附件:下載文件
比選人:福建東南設計集團有限公司
比選代理機構:福建省藍圖監理咨詢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