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詢價單位名稱:三明明城酒店有限公司(沙縣運營管理中心、新都匯店、丹蓉店、臺江店、新城店)
二、詢價項目名稱:三明明城酒店有限公司客房易耗品采購項目
三、詢價時間:2024年11月22日-11月29日
四、最高控制價
最高控制價:詳見《三明明城酒店有限公司客房易耗品標配清單參數及要求》
五、比選人資格條件及審查辦法
1.投標人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并具有相應的經營范圍,具備履行本項目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技術能力。
2.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標文件所述貨物及服務的,且具有相應經營范圍的生產企業或經銷商,企業年檢合格有效的法人營業執照。
3.投標人應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注冊資金不低于50萬元。
4.法定代表人參加投標時需隨身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授權代表參加投標時需隨身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權書。
5.有星級酒店服務經驗(附依據材料)。
六、比選參與方式
1.凡愿意參加比選的比選人請于2024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9日之前提交投標保證金5000元,未提交保證金的比選人的比選文件將不予受理。中標后投標保證金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
2.提交保證金方式:投標保證金只接受電匯或銀行轉賬形式,必須從公司賬戶匯出,接收保證金賬戶信息:
戶 名:三明明城酒店有限公司
開戶行:中國光大銀行三明分行
賬號:5472 01880 0002 4050
(轉賬憑證復印件加蓋公章附于投標書內)。
3.投標文件內容
(1)營業執照副本、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身份證復印件、一般納稅人資格書、業績證明材料、自主品牌的注冊商標證明等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權書》、《承諾書》、報價清單。(格式詳見附件)
(3)參照《客房易耗品清單參數及要求》提交投標樣品。(詳見附件)
七、合同要點:
1.中標方提交投標保證金直接轉換成履約保證金后簽訂合同,合同履行完成后,如合同期間無出現質量問題將無息如數退還履約保證金,招標人不予支付本合同預付款項。
2.送貨要求:送貨工期為30日歷天,投標人在合同期內將中標貨物運送到招標人指定地點。若送貨延誤按1000元/天處違約金,違約金從投標人中標價款中直接扣除。
3.產品質量要求:合格。投標人中標后提供安裝的物品質量不得低于招標人招標文件質量要求,如若質量不符,招標人有權要求投標人無條件退貨并賠償損失解除雙方合同。
4.驗收標準嚴格執行國家的相關規范要求,應符合《國家產品檢驗檢疫質量標準及要求》和酒店日用品質量標準。提供相應產品檢測合格報告書及產品質量認證書,產品整體環保應符合國家標準要求。
5.投標人供貨不得低于本招標文件要求,液體質量不低于6000元/每噸。
6.投標人中標后,合同簽訂一年,如質量、服務滿足招標人要求,可續簽合同。
7.截止時間:報價人應將上述材料于2024年11月29日下午 16:00 前郵寄或者送達至我司,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區城發大廈1310室,唐女士收,聯系電話:17606091668逾期送達將予以拒收。
八、比選及評標辦法
1.分兩階段進行比選,第一階段先進行樣品評審,樣品評審通過的方可進入下一階段報價比選(樣品分低于60分不進入下一階段比選)。
2.報價比選按最低價原則確定,報價一樣的按前一輪評分更高的中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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