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明城投集團黨委為進一步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堅持全面從嚴治黨,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黨內法規和上級有關巡視巡察等文件精神,出臺了《三明城投集團黨委巡察工作實施辦法(試行)》,并成立巡察工作領導小組,由黨委書記任組長,各分管領導任副組長,相關部(室)負責人為成員。
巡察工作主要圍繞內部各支部、各部(室)、各子公司執行《黨章》、《廉潔自律準則》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黨的六大紀律,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等情況進行監督,巡察結果和整改情況將納入被巡察部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的檢查評價內容,并作為被巡察部門干部考核評價、選拔任用、獎勵懲處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