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三明飯店·江濱廣場
項目性質:新建
建設單位:三明城投集團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建設地點:三明市梅列區列東街西側
建設規模:總用地面積27510.89m2,其中建筑用地面積17898.09m2,總建筑面積141930.06m2,代建休閑文化廣場用地面積4276.04m2,代征代建道路用地面積5336.76m2。
周邊環境保護目標的位置和距離:
表1 環境保護目標一覽表
環境要素 | 名稱 | 規模及相對項目位置 | 功能區劃以及保護目標 |
水環境 | 沙溪 | 年徑流量為94.0億立方米,平均流308m3/s,項目西側約55m。 | GB3838-2002《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Ⅲ類水質標準 |
大氣環境和聲環境 | 福建省三明市第一醫院 | 東側約45m | 大氣環境:執行GB3095-2012《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中的表1二級標準。 聲環境:GB3096-2008《聲環境質量標準》2類標準 |
金葉大夏 | 東側約10m | ||
居民樓 | 東側約10m | ||
三明實驗小學 | 東北側約205m | ||
三明市圖書館、三明藝術館、青少年宮 | 南側約150m | ||
三明汽車站 | 南側約305m | ||
居民住宅 | 北側約30m |
主要環境影響預測情況:
①項目施工期生產廢水、運營期生活污水對周圍水環境的影響;
②項目施工期產生的揚塵和運營期生活燃料廢氣、酒店大樓的餐飲油煙廢氣、柴油發電機產生的廢氣、汽車尾氣、生活垃圾對周圍環境空氣質量的影響;
③項目施工期產生的機械噪聲、運營期配套設施運行時產生的噪聲對周圍環境的影響;
④施工期產生的建筑垃圾和運營期產生的生活垃圾、商業垃圾對周邊環境的影響。
擬采取的主要環境保護措施:
施工期:
①施工人員租住附近民房,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現有廢水排放設施進行排放;生產廢水經初步隔油、沉淀處理后回用。
②工地四周修建擋土墻,限制車輛行駛速度及保持路面清潔,及時清運路面掉落土方,施工場地應適當灑水并加強運輸車輛的管理。
③選用低噪聲型的施工設備,降低噪聲和振動污染;采用局部吸聲、隔聲降噪技術對各施工環節進行降噪的設備裝置。
④剩余土方進行調配;生活垃圾交由環衛部門處理;建筑垃圾應定點堆放,定時由市政建筑渣土管理部門統一清運處置。
運營期:
①辦理污水接納管網和污水處理廠的接納手續。
②廚房油煙經油煙機脫油煙處理后,經樓房設計的煙道于樓頂排入大氣;地面停車場需設置指示牌引導外來車輛停放減少怠速,要加強機動車管理;發電機房設置排煙豎井,高出屋頂1.5m;生活垃圾應及時清理。
③柴油發電機應采用低噪聲設備,機房四周設置墻壁、天花板裝置80-100mm厚的吸聲層;機房門采用隔聲門,臨道路側安裝雙層隔音窗等隔音設施。
④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環衛部門統一處理。
⑤設置專門保潔人員,保持日常環境衛生,維護各污染設施正常運行。
二、建設單位聯系方式
建設單位:三明城投集團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聯系方式及聯系人:鄧翼華,18759887717
三、公眾查詢報告表方式和期限
公眾可在本公告發布10個工作日內,到建設單位查閱該報告表
四、征求公眾意見的主要事項
1、對本項目建設的態度
2、對本項目建設的個人影響較大的環境問題
3、對本項目建設提出合理化意見
五、公眾提出意見的方式
方式:通過信函、電子郵件、傳真向建設單位提出書面意見,或電話、面對面交流。
要求:提出真實身份和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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