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況:
1、 建設單位:三明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業主)
2、 工程名稱:市委大院綜合樓新建通廊及部分辦公場所修繕改造項目
3、 比選方式:合理低價隨機抽取中標人
4、 建設地點:市委大院
5、 工程建設規模:約63萬元
6、 工期要求:工程總工期約為30日歷天,(具體以施工合同約定為準)。
7、 工程質量要求:合格
8、 責任人范圍:建設單位提供的施工圖為準。
二、比選申請人要求
1、基本要求:
1.1本次比選項目比選申請人(項目團隊)必須入選福建沈榕建設有限公司項目團隊《名錄庫》且按“ 福建沈榕建設有限公司施工項目團隊評選及項目管理辦法(暫行)”規定辦理人員報備的項目團隊。
(1)項目經理應為 二 級市政公用(或房屋建筑)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含臨時建造師),具有助理工程師及以上職稱,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B 證,同時在遞交投標文件時無承擔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項目。
1.2 其它 /
2、比選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與比選:
2.1近三年來發生過較大質量安全事故的主要責任人;
2.2有拖欠過農民工工資并造成較大負面影響的;
2.3未按規定金額及時間提交比選保證金的;
2.4當建設單位的進度款不能及時支付時,項目團隊沒有資金能力保證工程繼續施工的;
2.5比選人認為有其他行為不得作為比選申請人的。
三、比選保證金
1、本施工項目的比選保證金金額為: 壹萬元
2、比選保證金提交的截止時間:在比選申請文件遞交截止日之前
3、比選保證金提交的方式: 現金或轉帳的形式
4、比選保證金銀行賬號:
開戶名稱:福建沈榕建設有限公司
賬 號:5989 0008 8310 808
開戶銀行: 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營業部
5、比選保證金不計利息,未中選人在比選后7天內(現金形式直接)退還;中選人的比選保證金直接轉為履約保證金;中選人不履行承諾,比選保證金不予退還,同時按相關制度給予相應處罰。
四、比選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本項目比選者,請于 2017 年 7 月 27 日至 2017 年 7 月 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 9 時 00 分至 11時30分,下午 15 時 00 分至 17 時 00分(北京時間,下同),到福建沈榕建設有限公司(辦公室)購買比選文件;
4.2比選文件每份人民幣 100元,售后不退。
五、比選辦法:合理低價隨機抽取中標人評審辦法
六、履約保證金相關約定
6.1履約保證金:壹萬元。
6.2履約保證金支付辦法:比選保證金直接轉為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的歸還按公司與業主簽訂的施工合同約定執行。
七、比選申請文件的遞交時間:
7.1比選申請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 2017 年 8 月 3 日15時 00 分,提交地點為 福建沈榕建設有限公司(會議室) ;
7.2在遞交比選文件的同時,比選人所在的項目團隊擬派出的項目經理(注冊建造師)或項目團隊負責人應當持相應證書原件和身份證原件到場核驗登記;在遞交比選申請文件的同時,應將購買比選文件的回執單一并提交。
八、比選申請文件組成
8.1 份數: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8.2 密封和包封要求:
8.2.1將比選申請文件正、副本一起密封在一個資料袋中。
8.2.2每個資料袋封套的封面上應標明:施工項目名稱、比選編號、比選申請人代表和比選申請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
(注意:未按上述要求裝訂、包封、密封和標識的拒絕受理。密封資料袋自備。)
8.3比選申請文件組成(包含但不僅限于如下內容):
(1)比選申請人承諾書(附件1)
九、聯系方式
比選招集人:福建沈榕建設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區乾龍新村348幢裙樓3樓,郵編: 356000
電話: 0598-7992851
聯系人: 何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