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詢價人概況
1.詢價人名稱:福建沈榕建設有限公司
2.詢價項目名稱:熙城丹蓉酒店廚房設備采購(清單附后)
二、最高控制價:28萬元
三、確定中選人辦法:最低價中選
四、截止時間:2017年5月12日上午10點前郵寄或者送達至我司,地址:三明市梅列區乾龍新村348幢裙樓3層,楊先生收,聯系電話13860532723。逾期送達或未密封將予以拒收。
五、企業資質要求
1.投標人應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廚房設備生產、銷售及安裝的企業。
2.投標人應獲得“全國工業生產許可證”(燃氣灶具)認證證書和住建部頒發的“燃氣燃燒器具安裝維修”資質證書。
3.燃氣灶具類設備具有產品鑒定書及環保資質證書。
4.投標人所投電磁爐及電磁爐產品應通過省級及省級以上專業認證中心對整機機械強度合格測試、對整機觸及帶電部件防護合格認證、對整機功率和電流匹配合格認證、對整機布線合格等。
5.投標人所投產品應當符合國家相應技術標準。
六、文件要求
1.報價人提供的文件應包含報價單、企業資質、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授權委托書、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等,并加蓋公章。
2.報價人應當按照詢價單列出的產品材質、尺寸、品牌及規格型號,配套內容、功能及技術指標全部符合設計說明。
3.承諾針對本項目的技術支持及售后服務措施。
4.本項目報價應當包含貨到現場運費及搬運安裝費、稅金(17%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等費用。
七、相關要求及說明
1.中選人提供的產品不符合質量要要求或者環保標準,導致無法驗收的,詢價人有權取消中選資格并解除合同。
2.對因產品質量引起的設備損害導致不能正常使用,供貨商應在2日內派技術人員到現場處理。
3.質量保質期內產品因同一問題連續兩次維修仍無法正常使用時,供貨商應更換新產品;質保期內供貨商應免費為用戶更換和維修有缺陷的產品。
4.供貨商無法滿足以上售后服務要求,采購方有權自行解決,所需費用從供貨商的質保金中扣除,質保金不足以支付的部分也由供貨商承擔。
5.合同簽訂前,中選人需交付采購方合同價的10%作為合同履約保證金,合同簽訂后七日內,我司預付合同價的30%作為預付款,全部貨物交貨安裝并驗收合格后一個月內,我司支付合同價的65%,剩余5%作為質量保證金。驗收合格一年后沒有質量問題的,我司將給予支付。
6.中選人無法按時簽訂合同或按時提供貨物的,詢價人有權取消中選人資格及解除合同。
7.中選人應于接到我司電話通知之日起2日內與我司簽訂合同,具體送貨時間以我司電話通知為準。
8.在合同履行及履行期后,我司可以隨時檢查項目執行,對供貨商的設備設計標準、材質、尺寸規格等內容進行調查核實,并對發現的問題進行處理,供貨商有義務積極配合,并對提出的合理意見積極響應并進行實質性整改。
9.本詢價表涉及的數量、規格參數等與實際有出入的,具體以實際測量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