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況:
1、 建設單位:福建沈榕建設有限公司(房地產)(以下簡稱業主)
2、 工程名稱:新城廣場(景觀工程)
3、 比選方式:采用隨機抽取中標人的評審辦法
4、 建設地點:海西三明生態工貿區生態新城金港路西側
5、 工程建設規模:以現場施工量為準
6、 工期要求:工程總工期約為100日歷天,(具體以施工合同約定為準)。
7、 工程質量要求:合格
8、 責任人范圍:
1、給排水工程(從室外建筑邊線兩米或第一個窨井之后計量);2、電氣工程(從室外主管廊之后計量、含智能化)具體以建設單位提供的施工圖為準及預算清單為準。施工范圍內若存有與主體工程及景觀工程分部分項重復處或缺項處,由業主明確施工范圍或依據設計變更確定施工范圍,相應預算內容隨之扣除外或增加。
二、比選申請人要求
1、基本要求:
1.1本次比選項目比選申請人(項目團隊)必須入選福建沈榕建設有限公司項目團隊《名錄庫》且按“ 福建沈榕建設有限公司施工項目團隊評選及項目管理辦法(暫行)”規定辦理人員報備的項目團隊。
(1)項目副經理應為 二 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含臨時建造師),具有助理工程師及以上職稱,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B 證,同時在遞交投標文件時無承擔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項目。
1.2工程結算以業主委托具有資質的第三方審核機構審核后報城投集團審批確認的本工程預算文件為準。
1.3滿足建設單位對工程施工的工期、質量、安全文明的基本要求。
1.4按市文明工地規范要求施工。
2、比選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與比選:
2.1近三年來發生過較大質量安全事故的主要責任人;
2.2有拖欠過農民工工資并造成較大負面影響的;
2.3未按規定金額及時間提交比選保證金的;
2.4當建設單位的進度款不能及時支付時,項目團隊沒有資金能力保證工程繼續施工的;
2.5比選人認為有其他行為不得作為比選申請人的。
3、中標人有以下情形視為放棄中標權:
3.1中標人無法接受經第三方審核機構審核報城投集團審批后預算價的;
3.2在工程具備施工條件,中標人接到招標人進場通知十日內無法有序組織施工人員、材料、機械進場的;
三、比選保證金
1、本施工項目的比選保證金金額為: 10萬元
2、比選保證金提交的截止時間:在比選申請文件遞交截止日之前
3、比選保證金提交的方式: 現金或銀行轉帳
4、比選保證金銀行賬號:
開戶名稱:福建沈榕建設有限公司
賬 號:5989 0008 8310 808
開戶銀行: 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分行營業部
5、比選保證金不計利息,未中選人在比選后7天內(現金形式直接)退還;中選人的比選保證金直接轉為履約保證金;中選人不履行承諾,比選保證金不予退還,同時按相關制度給予相應處罰。
四、比選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本項目比選者,請于 2018 年 1 月13日至 2018 年 1 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 9 時 00 分至 11時30分,下午 15 時 00 分至 17 時 30分(北京時間,下同),到福建沈榕建設有限公司(辦公室)購買比選文件;
4.2比選文件每份人民幣 300元,售后不退。
五、比選辦法:采用隨機抽取中標人的評審辦法
六、履約保證金相關約定
6.1履約保證金:下浮10%后預算價的10%。
6.2履約保證金提交的方式: 銀行轉帳
6.3履約保證金提交的截止時間: 簽定內部施工合同前 。
6.4履約保證金支付辦法:比選保證金直接轉為履約保證金,保證金不足時由銀行轉帳方式補齊,履約保證金的歸還按公司與業主簽訂的施工合同約定執行。
6.5履約保證金退還時間:工程預驗收合格并付清農民工工資后無利息全額還返。
七、比選申請文件的遞交時間:
7.1比選申請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 2018 年 1月 18 日16時 00分,提交地點為 福建沈榕建設有限公司(會議室) ;
7.2在遞交比選文件的同時,比選人所在的項目團隊擬派出的項目副經理(注冊建造師)或項目團隊負責人應當持相應證書原件和身份證原件到場核驗登記;在遞交比選申請文件的同時,應將購買比選文件的回執單一并提交。
八、比選申請文件組成
8.1 份數: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8.2 密封和包封要求:
8.2.1將比選申請文件正、副本一起密封在一個資料袋中。
8.2.2每個資料袋封套的封面上應標明:施工項目名稱、比選編號、比選申請人代表和比選申請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
(注意:未按上述要求裝訂、包封、密封和標識的拒絕受理。密封資料袋自備。)
8.3比選申請文件組成(包含但不僅限于如下內容):
(1)比選申請人承諾書(附件1)
九、聯系方式
比選招集人:福建沈榕建設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區乾龍新村348幢裙樓3樓,郵編: 356000
電話: 0598-7992851
聯系人: 何工
附件:點擊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