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概況
1、項目名稱:三明城發物業原客家賓館報廢物品處置項目;
2、比選單位:三明城發物業有限公司;
3、項目地點:三明市三元區新市中路389號(原客家賓館);
4、需處置的內容:
原客家賓館內報廢物品處置,潛在比選申請人須自行前往項目場地對項目現場和其周圍環境進行踏勘評估報價,并按照項目要求時間完成清運;
5、報價內容:本項目最低限價為54197元(含稅),對原客家賓館內剩余報廢物品進行報價(回收費為包干制,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費、運輸費、拆除費、裝卸費、清理費等一切相關費用)。
二、申請人資格條件
1、投標人須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有效的營業執照,并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資格;
2、企業未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3、具有廢品(或再生資源)回收處理的合法資質。
4、投標人必須從事再生資源回收處理工作2年(含)以上(以營業執照注冊時間為準)。
三、報名方式 、時間
1、公告方式:在三明市城市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網站(https://www.smctjt.com/)公示;
2、凡愿意參加的合格報價人請于2023年9月15日9:00起至2023年9月18日17:30止到三明城發物業有限公司提交申請材料;
3、注:不按規定時間提交資料,以及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到指定地點的比選人的比選文件,比選單位將不予受理。
四、報名時需攜帶以下資料:
1、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法人身份證復印件;
2、企業未失信證明(查詢網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報價單(格式詳見附件1)。
注:以上資料需提供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公章一套)。
五、比選活動的時間、地點和程序
1.比選時間:2023年9月19日10: 00;
2.比選地點:三明城發物業有限公司會議室(地址:三明市三元區東乾路109號城發大廈21樓);
3.聯系人:陳先生、羅先生
聯系電話:0598-8955666、18065826668、18259777531
4.比選活動程序
(1)簽到核驗:比選申請人應在比選時間前將比選申請文件遞交至比選地點。比選申請人代表應持有效身份證原件按時到場簽到。比選人核驗比選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比選申請人代表未按要求到場核驗登記的比選申請文件,比選人不予受理。
(2)資格審核:比選時間開始后,由比選人審核比選申請人的資格條件。比選申請文件中的申請單位、比選項目名稱等內容與比選公告內容不符的,未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或未加蓋有效印章的,將取消其參加比選資格。
(3)宣布辦法:宣布本次比選辦法。
5.比選辦法。本比選項目采用競價擇優中選法。若資格條件、報價符合要求的比選申請人僅有1家時,直接確定其為候選單位;若資格條件、報價符合要求的比選申請人數量超過1家時,將符合條件的比選申請人的報價由高到低排序,有效報價最高的為第一中選候選人,以此類推選擇第二、第三中選候選人。當出現二個或二個以上比選申請人的有效報價相同時,則以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排序;以比選申請人提交比選申請書的簽到號作為代表號(代表號不再另行抽取)進行隨機抽取,先抽取出來的球號排序在前。
6.公示結果:公示比選結果。
7.發放通知書:經公示無異議后,向第一中選候選人發放《中選通知書》。
8.簽訂合同。中選人按照中選通知書要求的時間與比選人聯系、商議,依照法律法規簽訂合同。
9.重新委托。中選人放棄中選、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選單位的中選資格被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確認無效的,比選人可以按照中選候選人名單排序依次確定其他中選候選人為中選人,也可以重新比選。
六、其他事項
1.本項目要求提交比選保證金。
(1)提交時間:在比選活動結束后,中選人需當天現場提交比選保證金(采用銀行轉賬形式)。
(2)比選保證金金額:人民幣10000元。
(3)未按要求提交比選保證金的,視為放棄中選資格。
(4)中選人應在中選通知書發出之日起5天內與比選人簽訂合同,否則視為放棄中選資格,其比選保證金不予退還。
2.中選人非不可抗力原因放棄中選的,或不按合同約定提供服務的,給比選人造成損失的,應當進行賠償。
3.廢品回收款支付時限:合同簽訂后3天內,中選人向比選人全額支付報廢物品處置款。
4.施工要求:
(1)中選人將需處置的物品拆除完畢,并清理干凈因拆除過程中產生的垃圾。
(2)中選人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有關施工規范,按要求進行操作。
5. 比選人不組織現場踏勘。潛在比選申請人須自行前往項目場地對項目現場和其周圍環境進行踏勘評估報價。
6.本比選項目為總價包干。回收范圍若有變更,相關費用由雙方另行協商。
7.本項目附件材料如下:
附件:報價單
三明城發物業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