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云智慧新城陳墩安置房項目樁基檢測擬通過 公開 比選方式確定服務單位,比選活動由三明市城市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比選人”)委托福建省藍圖監理咨詢有限公司(下稱“比選代理機構”)主持,具體事宜如下:
一、比選項目概況
1.比選項目名稱:瑞云智慧新城陳墩安置房項目樁基檢測
2.比選人名稱:三明市城市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3.項目地址:三元區陳大鎮陳墩村
4.服務期限:中選人在接到建設單位書面通知后3日內進場檢測,在建設單位規定的合理時間內須完成對樁基工程的檢測及評估,并提交完整的檢測報告
5.成果質量:符合現行建筑基樁檢測技術規范合格標準
二、比選服務內容
瑞云智慧新城陳墩安置房項目樁基檢測,檢測范圍包含單樁抗壓靜載、聲波透射法、低應變、淺層平板載荷試驗、高應變、沉降及傾斜觀測等,最終以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及設計單位確定的為準
三、服務費用
1.本項目最高限價為493486元(含稅)。
2.技術服務費收費標準:
序號 |
檢測項目 |
單價 |
預估檢測數量 |
單位 |
小計(元) |
1 |
單樁抗壓靜載 |
2.0元/KN |
76400 |
KN |
152800 |
2 |
聲波透射法 |
800元/根 |
69 |
根 |
55200 |
3 |
低應變 |
18元/根 |
527 |
根 |
9486 |
4 |
淺層平板載荷試驗 |
2200元/點 |
40 |
點 |
88000 |
5 |
取芯 |
230元/米 |
100 |
米 |
23000 |
6 |
高應變 |
2500元/根 |
30 |
根 |
75000 |
7 |
沉降及傾斜觀測 |
900元/點 |
100 |
點 |
90000 |
合計(元) |
4934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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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項目檢測費用按固定單價包干計取,數量按實計算。檢測費用包含本項目實施過程中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使用費、管理費、專家論證費、利潤、設備進出場費、檢測難易程度、因檢測工作不連續而造成的窩工費和檢測次數增加、各項輔助費用、風險費用、保險、稅金及其他費用等一切費用。結算時,不論何種原因導致檢測費用高于簽約合同價的,最終支付的檢測費用總額不得超過簽約合同價。 |
四、比選申請人的資格條件
1.比選申請人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并有能力提供項目所需貨物及服務。
2.比選申請人應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建設工程綜合檢測資質或建筑地基基礎工程檢測專項資質;省外檢測機構在閩從事質量檢測業務的,必須取得福建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備案證書。
3.比選申請人應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有效的工程勘察綜合資質或不低于巖土工程物探測試檢測監測(分項)專業乙級資質或不低于工程測量專業乙級資質;
4.比選申請人應具備省級及以上市場監督管理局核發有效的CMA計量認證。
5.擬派出項目負責人應具備有效的國家注冊土木工程師(巖土)資格證書,且為本單位在崗人員。
6.比選申請人近一年無違規違法安全事故行為,且未被主管部門列入黑名單。
7.比選申請人或比選申請人擬派出的人員未被依法禁止投標、未存在財產被凍結或接管的情況或處于從業限制期限內。
8.有意參加比選的企業須根據本比選公告規定的方式、時間和地點提交比選申請文件。
※根據上述資格要求,比選申請文件中應提交的證明文件詳見附件1:比選申請文件格式。
五、比選活動的時間、地點和聯系方式
1.比選時間:2023年11月 12 日 15 : 30 ;
2.比選地點:福建省藍圖監理咨詢有限公司1412室(地址:三明市三元區東乾路109號城發大廈14樓);
3.比選代理機構聯系人:李女士;聯系電話:18960522923;
4.比選人聯系人:陳先生;聯系電話:17750277597;
5.監督部門:三明市城市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紀檢監察室;聯系電話:0598-8285496;
6.公告媒介:在三明市城市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網站(http://www.gan8.cc/)公示。
六、比選活動程序
1.簽到核驗。
比選申請人應在比選時間前將①比選申請文件(一式一份,無需密封)、②《報價函》(一式一份,須獨立密封)遞交至比選地點。比選申請人代表應按時到場簽到。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報價函》未獨立密封的或比選申請人代表未按要求到場核驗登記的比選申請文件,比選人不予受理。
2.資格審核。比選時間開始后,由比選人核驗比選申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并審核比選申請人的資格條件。比選申請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與到場人員不一致的,申請單位、比選項目名稱等內容與比選公告內容不符的,未按要求提供證明文件或未加蓋有效印章的,其資格審核不通過,不得進入下一比選環節。
3.宣布辦法。宣布本次比選辦法。
3.1.比選辦法。本比選項目采用競價擇優中選法。比選申請人的比選報價不得高于最高限價,各子項目的比選單價不得高于對應子項目的單價最高限價,否則其報價無效。比選報價大寫數值和小寫數值不一致的,以大寫數值為準。單價與數量的乘積加和與總價不一致的,以單價為準,并修改總價。
若資格條件、報價符合要求的比選申請人僅有1家時,直接確定其為候選單位;若資格條件、報價符合要求的比選申請人數量超過1家時,將符合條件的比選申請人的報價由低到高排序,有效報價最低的為第一中選候選人,以此類推選擇第二、第三中選候選人。當出現二個或二個以上比選申請人的有效報價相同時,則以隨機抽取的方式確定排序;以比選申請人提交比選申請書的簽到號作為代表號(代表號不再另行抽取)進行隨機抽取,先抽取出來的球號排序在前。
4.公示結果。公示比選結果。
5.發放通知書。經公示無異議后,向第一中選候選人發放《中選通知書》。
6.簽訂合同。中選人按照中選通知書要求的時間與比選人聯系、商議,依照法律法規簽訂合同。
7.重新委托。中選人放棄中選、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選單位的中選資格被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確認無效的,比選人可以按照中選候選人名單排序依次確定其他中選候選人為中選人,也可以重新比選。
七、其他事宜
1.本項目要求提交比選保證金。
(1)提交時間:在比選活動結束后,中選人需當天現場提交比選保證金。
(2)比選保證金金額:人民幣9000元。
(3)未按要求提交比選保證金的,視為放棄中選資格。
(4)中選人應在中選通知書發出之日起3天內與比選人簽訂合同,否則視為放棄中選資格,其比選保證金不予退還。
2.本項目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
(1)履約保證金金額為:簽約合同價的10%。
(2)履約擔保形式:可采用現金形式(電匯或轉賬)。
(3)履約擔保期限:履約擔保應在合同簽訂前提交。履約擔保期限為自履約保證金提交之日起至服務期滿后28日止,到期無息退還。
(4)本項目不允許分包、轉包,如有發現,比選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沒收其履約保證金;給比選人造成的損失超過履約保證金數額的,比選人有權對超過部分進行索賠。
3.中選的單位非不可抗力原因放棄中選的,或不按合同約定提供服務的,給比選人造成損失的,比選人有權進行索賠。
4.申請項目檢測費用時,中選人應開具等額增值稅專用發票。
5.當受設備或現場條件限制擬改用非靜載法的,應由中選人組織不少于5個具有高級工程師及以上職稱持有靜載檢測崗位證書的樁基檢測專家論證其確實無法采用靜載法,方可采用其它檢測方法。相關費用已包含在報價中,不另行計取。
6.中選人需提供接收建設單位通知的郵箱及人員聯系方式,建設單位通知以郵件或書面通知為準。進場檢測通知以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的簽字函件為準。
7.中選人擬派出的檢測人員須符合福建省、三明市檢測人員到崗要求及《關于強化樁基工程質量管理的意見》(閩建建〔2022〕2號)要求,且有能力提供技術服務所需的檢測設備儀器(至少提供兩套靜載設備、兩套載荷板設備)及設備配套操作人員,現場實驗人員不少于5人。所有設備儀器應為中選人企業自有設備并有相應公司標識。比選申請人須提交承諾函。
8.中選人在實施過程中未按投標承諾提供檢測人員及檢測設備儀器,或檢測人員及檢測設備儀器未按時到場或缺崗的,按以下約定處以違約金:
(1)擅自變更項目負責人或其他檢測人員的,處以每人每次3萬元的違約金;
(2)項目負責人及其他檢測人員未按時到場或缺崗的,處以每人每天1萬元的違約金;
(3)檢測設備儀器未按時到場或缺漏的,處以每臺每天3萬元的違約金。
9.擬派出的項目負責人應有注冊巖土工程執業資格、具有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證書和地基基礎工程檢測試驗人員崗位證書、同時具有檢驗檢測機構地基基礎專項授權簽字人資格證明。中選人應在中選公示期間提交上述證明材料并加蓋單位公章,否則比選人有權取消其中標資格。
10.合同簽訂:本項目應根據合同書格式簽訂合同(合同書格式見附件3)。
附件:下載文件
比選人:三明市城市建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比選代理機構:福建省藍圖監理咨詢有限公司
日期: 23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