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科學評價各企業運營情況,發揮業績考核“指揮棒”和“風向標”作用,2024年,市城發集團將以目標考評為抓手,加速引導各企業提升經營能力、提高管理水平、增強防風險能力,推動實現高質量發展。
一是結合實際設置指標。考核指標設置杜絕“一刀切”,根據企業性質和業務布局,結合各企業實際情況,分類施策、“一企一策”,合理設置指標基準值、計分辦法和權重比例;重點考核企業利潤、營業收入、成本、風險管控能力和降本增效情況,設置“非關聯業務收入比例”“銷售回款率”“應收賬款逾期率”“客房綜合出租率”等指標,引導企業參與市場競爭,加強經營風險防范;針對性設置“資產出租率”“招商完成率”“客戶滿意率”等個性化考核指標,督促企業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并將為民辦實事、國企改革、廉政建設、資產招商、重點項目建設等專項工作及政策性任務完成情況納入考核指標,設置提升科技創新能力、提高管理水平等“達標鼓勵”項,通過考核強化正向激勵。
二是強化標準分類考核。以市委市政府、市國資委對集團下達的年度目標任務為中心,結合集團轉型發展新要求,按照“跳一跳摘得到”的原則,建立“雙目標”考核體系。在企業經營業績考核方面:實施二級集團統籌經濟指標,三、四級企業分板塊考核主營業務收入,分別賦分量化評價的“雙控”考核模式。結合各企業以往年度經濟指標完成情況,劃定高、低2個目標線,分別設置分值、權重和考核系數,完成低線相應扣減分值、降低系數,完成高線予以加分、調增系數,對完成值低于目標線75%以下的企業加大減分、降績效薪酬的力度,對于超出高線完成目標值的企業,加大績效獎勵力度。在項目建設目標考核方面:將項目部任務目標考核與項目管理部(質安部)行政管理考核掛鉤,分別賦分按權重計入個人年度考核綜合得分,充分發揮項目管理部(質安部)管理職能。
三是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將目標考評結果作為各項獎勵機制的重要依據,與干部選拔任用、監督管理、激勵獎懲有效結合起來,激勵干部擔當作為;加大各企業目標考核結果與企業領導班子、干部年度考核、績效獎懲的掛鉤運用,對目標考核較差的企業適當減少干部年度考核優秀、年度先進個人比例、核減一定比例年終績效;對目標考核較好的企業,在干部評先評優、年度考核優秀等方面予以傾斜,加大年終績效獎勵力度;對考核優秀的個人,在薪酬晉升、干部選任、評先評優、學習培訓等方面予以優先考慮,對工作推進不力的個人給予降職、降級或嚴肅問責,實現“收入能增能減、干部能上能下”,大力營造干事創業良好氛圍。